最新!湖北这四地初、高中非毕业年级开学时间确定
十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学校其他学段、年级
复学复课工作的通告
自2020年6月13日0时起,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二级调整降低为三级,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通告精神,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经综合研判,并报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省教育厅备案,现就我市复学复课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1.初中非毕业年级开学时间定于6月28日,高中(含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非毕业年级开学时间定于7月10日。
2.小学和幼儿园本学期不安排复学。
3.校外合规教育培训机构经县(市、区)指挥部评估验收合格后,可以有序恢复相关培训业务。
4.各级各类学校暑期放假时间最迟不晚于7月底。
十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6月20日
神农架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复学复课相关工作的通知
自2020年6月13日0时起,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二级调整降低至三级。为统筹推进学校疫情防控和复学复课工作,根据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全省学校其他学段和其他年级复学复课工作的通知》(鄂防指发〔2020〕199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区2020年春季学期复学复课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不安排复学。
2.初中非毕业年级开学时间定于6月29日,高中非毕业年级开学时间定于7月9日。
3.校外合规教育培训机构经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评估验收合格后,可有序恢复相关培训业务。
4.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暑期放假时间最迟不晚于7月底。
5.其他未尽具体事宜由教育局另行发布通知。
神农架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6月21日
6月22日,宜昌、咸宁相继公布初、高中非毕业年级复学复课时间。详情如下:
宜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全市学校复学工作安排的通告(第24号)根据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精神,为统筹推进全市学校疫情防控和复学复课工作,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研判,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1.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级于2020年7月10日复学。
2.初中八年级于2020年7月1日复学,2020年7月22日下午参加地理、生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3.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非毕业年级、特殊教育学校、初中七年级、小学、幼儿园本学期不安排复学。
4.高校非毕业年级学生本学期原则上不安排返校。确有特殊需要的,经本人自愿申请并经学校同意后可以返校。
5.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自愿申请、经属地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评估验收合格后,可以有序恢复相关培训业务。
6.小学六年级于2020年6月底组织线上毕业考试。未复学的其他各年级、初中八年级本学期不安排期末考试,秋季学期开学后组织摸底测试。
7.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七年级、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非毕业年级、特殊教育学校于2020年7月4日放暑假,初中八年级于2020年7月23日放暑假,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级于2020年7月31日放暑假。高校放暑假时间由各校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要求自行研究确定。
8.全市幼儿园、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特殊教育学校)2020年秋季学期按照往年惯例开学。高校在校生按照往年惯例开学,具体时间由各高校研究确定。
宜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6月22日
咸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6号)关于学校其他学段和其他年级复学复课工作的通告
自2020年6月13日0时起,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二级调整降低为三级,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通告精神,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经综合研判,现就我市复学复课相关安排通告如下:
1.初中非毕业年级开学时间定于6月28日。
2.高中(含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非毕业年级开学时间定于7月10日。
3.小学和幼儿园本学期不安排复学。
4.校外合规教育培训机构经县(市、区)指挥部评估验收合格后,可以有序恢复相关培训业务。
5.各级各类学校暑期放假时间最迟不晚于7月底。
咸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2020年6月22日
本期审核 | 赵雅佳、胡俊涛本文综合整理自三峡晚报、咸宁市教育局、荆楚网、湖北日报网、十堰晚报、神农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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